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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国质检执函[2001]589号》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和推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受理公众对质量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投诉的统一电话号码— “12365”。并组建了“质量技术监督12365查询系统”,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1年12个月365天的服务。